2019年元宵节前夕,一名冒用兄弟身份信息、潜逃六年的驾驶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诉。一份来自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提供的笔迹鉴定成为锁定被告人的关键。
该起驾驶案要追溯到六年前,2013年6月,被告人李大明(化名)无证醉驾后被查,在接受的调查过程中自称“李小明(化名)”,且其容貌特征与李小明吻合,随后李大明因涉嫌驾驶罪被机关取保候审。然而,在机关传唤“李小明”到案进一步调查时,“李小明”却否认曾无证醉酒驾驶,但声称其有一个双胞胎哥哥,两人容貌相似。机关根据李大明留下的电话号码,传唤其到案调查,李大明承认了冒用弟弟身份的情况。随后,李大明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外省脱逃。2019年1月29日,回乡过年的李大明被归案。在对他刑事的同时,机关直接将该案移送至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拘直诉,意味着如果不能在7天的期限内提起公诉,将只能继续对李大明取保候审,其再次脱逃的可能性很大。
然而,案发当时口还没有安装探头,执法人员也没有执法视频;除了李大明、李小明的口供,就只剩下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呼气检查和抽血检验时所书写的“李小明”三个字。如何证明彼时醉驾的确实是李大明,成为摆在公诉人面前的一道难题。只有笔迹鉴定,才能够锁定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任务落到了启东市检察院唯一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陈荣身上。陈荣接受笔迹鉴定的委托后,放弃了春节假期,马上会同上级院技术部门对相关书证进行检验。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大明笔迹样本少、特征再现率低,很难仅从签名中充分发掘出有价值的笔迹特征。陈荣便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重新翻阅该案的卷,拿着放大镜反复比对检材和样本,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特征,在综合掌握了嫌疑人李大明的社会关系、知识结构等客观条件后,陈荣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文件检验鉴定方式,科学地分析了他的笔迹特征,并进行了综合评断。经检验,认为送检检材上的“李小明”字迹与李大明本人书写的字迹,不仅概貌特征基本相似,而且单字结构、搭配比例、起收笔等细节特征也基本吻合,系李大明书写形成。
依据这份鉴定意见书,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大明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大明犯驾驶罪,被判处2个月15天,并处罚金2500元。一位女士的推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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