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正在实施子牙新河河间段治理工程,根据施工安排,下一步对右堤进行复堤施工。为施工安全及出行安全,对子牙新河右堤化家务村(Z53+500)至G105国道段和G105国道至青县野兀屯村(Z59+338)段,执行断交施工。预计断交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广大群众合理规划出行线和交通工具,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近日,省人民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4日作出的“泊市监处罚(2024)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3日,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泊头市汇文学校涉嫌未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度,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泊头市汇文学校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9日再次检查时,泊头市汇文学校仍未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第二款的相关。
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对泊头市汇文学校处以罚款5000元。
据了解,泊头市汇文学校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地位于市泊头市营子镇曹村。经营范围包括普通全日制初等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公开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1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盐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学位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盐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专业名称参考研招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3.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第六条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1.本次招聘实行网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注意事项: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重报、退费等重要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和信息被恶意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自行承担责任。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特别注意:确认“交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交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的阶段,发现与网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及医德医风等。
至10月26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打印准考证”专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笔试开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与网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证件审核结束后,面试安排信息将在盐山县人民官网()、报名网址()上发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准备: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点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考生立即退出面试场地,离开面试考点。对于违试纪律和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人员名单在盐山县人民官网()公布。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盐山县人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或信息被恶意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切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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